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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 實務主題

PPWR 包裝中的物質要求:SoC、重金屬與 PFAS

四項重金屬 Pass 不能代表整個 Article 5,也不能代表整套 PPWR。包裝物質工作要先分清 SoC 的降低要求、明確數值限值,以及與 REACH、POPs、FCM 的交叉規範。

01

Article 5(1):先降低 SoC

PPWR 要求包裝材料與零件在設計、製造時降低關切物質(SoC)的存在與濃度,並考慮排放、廢棄物處理、再生原料、最終處置及 microplastics。目的在避免受關注物質隨回收循環持續進入新材料。

SoC 依 Regulation (EU) 2024/1781 Article 2(27) 包含 REACH Candidate List 的 SVHC、CLP 下特定重大危害分類物質、POPs,以及妨礙再利用或回收的物質。這是一項 minimisation requirement,不存在所有 SoC 共用的單一 ppm 門檻。

  • SVHC 與重大 CLP hazard classes
  • EU POPs Regulation 管制物質
  • 妨礙 reuse 或 recycling 的物質

02

Article 5(4):四項重金屬合計 100 mg/kg

鉛、鎘、汞與六價鉻在包裝或包裝部件中的濃度合計不得超過 100 mg/kg。報告必須對得回被評估的材料、部件與包裝版本;四個單項結果不能在不確認單位與定量方式下直接拼成結論。

Article 5(6) 要求把 Article 5(4) 與 5(5) 的符合性證明放進 Annex VII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03

Article 5(5):食品接觸包裝 PFAS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食品接觸包裝不得達到或超過任一 targeted PFAS 25 ppb、targeted PFAS 總和 250 ppb,以及包括 polymeric PFAS 的 PFAS 50 ppm。總氟超過 50 mg/kg 時,製造商或進口商須在技術文件提供 PFAS 或非 PFAS 氟的證明。

這組數值只針對 food-contact packaging。其他包裝仍要檢查 REACH、POPs、SoC minimisation、目的國要求與客戶規格,不能套用同一組 PFAS 判準。

04

2026 年底是評估期限,不是保證新增清單

Commission 應在 ECHA 協助下於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 SoC 報告,評估對 reuse、recycling 與 chemical safety 的影響。後續再決定要不要透過 REACH 或 Design for Recycling criteria 採取限制。

因此企業現在應保存材料與物質資料、辨識缺口並追蹤官方措施;不應對客戶宣稱 2026 年底一定會公布一張新的 PPWR SoC 禁限用清單。

法規說明與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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