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先分 product compliance 與 EPR
Product compliance 問的是:包裝是否符合 Articles 5 至 12、誰要建立 Technical Documentation、完成 conformity assessment 並簽署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Manufacturer 是這條線的核心,importer 與 distributor 也有查核與矯正義務。
EPR 問的是:誰是特定會員國的 producer、誰要登記、申報並負擔包裝廢棄物管理費用。兩條責任會落在同一家公司,也會分屬不同公司;不能用一份 DoC 取代 EPR 登記,也不能用 PRO 合約取代產品符合性文件。
02
常見角色如何判斷
Manufacturer 通常是製造包裝,或讓包裝以自己名稱或商標設計、製造的人。Importer 把第三國包裝帶入歐盟市場;distributor 在供應鏈中提供包裝;provider 則是把包裝供應給另一方使用的人。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必須有書面委任,不能只因為是客戶或代理商就自然取得這個角色。
Producer 的定義依首次在會員國供應的方式細分,也涵蓋從其他會員國或第三國直接向終端使用者供應的部分情況。跨境電商、進口與目的國安排都要一起看。
- 品牌、設計與製造安排
- 進口與首次供應的國家
- B2B、B2C 或 distance sales
- 書面授權與在地代表安排
03
PRO 是履行機制,不是所有責任的替代者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sation(PRO)可依會員國制度代 producer 執行部分 EPR 工作,但企業仍要確認登記、資料、費用與授權範圍。每個會員國的實施制度也不會因 PPWR 成為 Regulation 就完全相同。
實務上應建立一張角色矩陣:每個市場誰是 manufacturer、importer、producer、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誰保管技術文件,誰與 PRO 對接。
法規說明與常見問題
客戶突然要求 PPWR 證明,企業應先準備什麼?
客戶突然要 PPWR proof 時,先不要找一張萬用聲明。先盤點所有包裝、角色與客戶引用的條文,再把證據放回 Article 5、設計、標示、Technical Documentation、DoC 或 E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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