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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 實務主題

PPWR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與 EU DoC

PPWR 文件工作不是先下載 DoC 範本。Manufacturer 要先對 Articles 5 至 12 的適用要求完成 conformity assessment,建立 Annex VII Technical Documentation,再依 Article 39 與 Annex VIII 簽署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01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要回答什麼?

技術文件應識別包裝及預定用途,提供設計、製造、材料與部件資料,說明採用的標準或技術規格,並保存支持符合性的計算、分析、測試與 supplier information。內容深度要與包裝及適用要求相稱。

包裝 BOM、圖面、重量、材料聲明、物質報告、可回收性評估、再生料計算、最小化理由與標示 artwork 都要能連到同一個包裝版本。

02

測試能證明什麼,不能證明什麼?

重金屬或 PFAS 報告能支持 Article 5 中被測項目與樣品的結果;它不能證明可回收性、再生料比例、最小化、標示或 EPR。相反地,供應商的設計與材料文件也不能取代需要數值驗證的化學證據。

有效的 conformity assessment 是把每一條適用要求配對到可重做判斷的證據,而不是追求單一『PPWR certificate』。

03

DoC 是結論,不是資料收集表

當 conformity assessment 已證明包裝符合適用要求,manufacturer 才依 Annex VIII 建立 EU DoC。DoC 應清楚識別包裝、manufacturer、聲明責任、適用法規與標準,並由有權責的人簽署。

一次性包裝的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與 DoC 原則上保存五年;reusable packaging 保存十年。設計、材料、供應商或標準變更時,還要判斷是否重新評估。

  • 包裝 identifier、版本與預定用途
  • Articles 5–12 適用性矩陣
  • 證據來源與文件 owner
  • 簽署、保存與變更控制

法規說明與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