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封面寫 RoHS,不代表十項都在裡面
一家電子零組件廠收到客戶要求,必須在三天內提供 EU RoHS 十項證據。公司找到舊報告,封面寫 RoHS Pass,但分析表只有 Pb、Hg、Cd、Cr(VI)、PBB、PBDE 六項。另有塑膠供應商的四項 phthalates 聲明、BOM、料號對照與近年材料變更紀錄。
這份報告不是完全沒用。六項結果可以保留,塑化劑部分先確認 supplier declaration 是否對應同一 grade、color 與目前版本;若聲明完整、材料受控且客戶接受供應鏈證據,就不必為了湊成一張十項 report 把所有項目重測。
如果客戶明確要求現行第三方十項報告,或 PVC、線材、軟質塑膠等高風險材料缺少可信資料,才針對差距安排 phthalates 或代表性材料測試。最後還要把報告放回 IEC 63000 技術文件與 EU DoC,不是只交一張 Pass。
先看報告到底測了幾項
EU RoHS 現行限制包含 Pb、Hg、Cd、Cr(VI)、PBB、PBDE,以及 DEHP、BBP、DBP、DIBP 四項 phthalates。舊報告常只涵蓋六項,或只做 XRF screening。標題寫 RoHS,不能替代逐項確認。
也要看產品是否屬於 Directive 2011/65/EU scope、客戶指定的 consolidation、限值與 exemption。某項材料使用豁免時,文件要寫明 exemption entry 與用途,不能只標 Pass。
現有報告可以直接用的條件
樣品 identifier 與目前產品一致;十項物質全部涵蓋;各均質材料或代表性材料的取樣理由成立;方法與 detection limit 足以對照限值;材料、supplier、製程及法規版本在報告後沒有影響結論的變更。
任何一項不同,就把報告標成 partially covered。保留可用結果,只補 phthalates、差異材料、更新聲明或 exemption evidence,不必為了文件整齊把全部重測一次。
客戶最後需要的常常不只 report
RoHS manufacturer 還要建立 technical documentation、完成 conformity assessment、簽 EU DoC 並維持 production control。Supplier report 是技術文件的一部分,不是 manufacturer responsibility 的替代品。
把報告、material declaration、BOM、risk assessment、exemption 與變更紀錄依 IEC 63000 的邏輯整理,客戶才看得到十項結論如何成立。
- 十項限制物質與限值
- 均質材料/代表性材料
- current consolidation 與 exemption
- IEC 63000 technical documentation/EU DoC
手上的文件各自能回答什麼?
文件不是越多越好。先看每一份資料能對應哪個產品、材料與要求,再確認它不能回答的部分。
| 證據類型 | 可支持什麼 | 重要限制 |
|---|---|---|
| RoHS 檢測報告 | 受測樣品在列明分析範圍內的結果。 | 若樣品、版本或物質範圍不明,不能單獨證明量產產品。 |
| 供應商符合性聲明 | 供應商對指定料號、材料或版本的符合性主張。 | 應與產品、物質範圍及版本資料交叉核對。 |
| BOM 與材料宣告 | 零件、材料、料號與產品結構的映射。 | 不等於每項材料已有分析結果。 |
| 技術文件 | 測試、材料資料、風險判斷、豁免與變更控制的完整證據鏈。 | 需要隨產品及供應鏈變更維護。 |
| EU 符合性聲明 | 製造商對適用 RoHS 要求的正式符合性責任。 | 聲明本身不能取代底層的可追溯證據。 |
| 樣品與產品追溯紀錄 | 受測樣品與實際型號、料號、批次或版本的關聯。 | 不能替代材料範圍或分析方法的資訊。 |
實際上可以怎麼做?
確認範圍
先判斷產品是否為適用 EEE。
核對十項
確認報告未遺漏四項鄰苯二甲酸酯。
映射料件
連結型號、料號、版本、材料與樣品。
檢查材料層級
確認結果按均質材料而非整機平均值。
檢查變更
核對設計、供應商與配方變動。
常見做法哪裡容易出問題?
常見做法:只看六項 Pass。
**問題:**漏掉四項鄰苯二甲酸酯。
**改成這樣做:**核對十項。
常見做法:用整機平均。
**問題:**掩蓋局部超限。
**改成這樣做:**看均質材料。
常見做法:只比供應商名稱。
**問題:**版本不一致。
**改成這樣做:**比對料號與版本。
常見做法:把報告當 DoC。
**問題:**遺漏製造商責任。
**改成這樣做:**建立完整技術文件。
常見做法:泛稱豁免。
**問題:**用途或日期不符。
**改成這樣做:**記錄 Annex 條目。
做完之後,應該得到什麼結果?
既有 RoHS 報告可降低重新檢測的需求,但前提是能證明其涵蓋現行十項限用物質,並可追溯至實際料號、均質材料、供應商及量產版本。管理重點不是蒐集更多 Pass 標示,而是建立 BOM 對照、變更控制、豁免核對與可在主管機關或客戶要求時提出的完整技術文件。
官方法規與參考資料
Directive 2011/65/EU (consolidated): Articles 3, 4, 7, 13, 16 and Annex II
European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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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狀態: Consolidated EU legislative text; consult the Official Journal for authentic 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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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查核: 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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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更新日期: 2026-07-01 (現行整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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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章節: problem, decisionData, workflow, evidence, faqs
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15/863
Europea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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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狀態: EU delegated directive amending RoHS Annex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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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查核: 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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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更新日期: 2015-06-04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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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章節: decisionData, quickConclusion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0/659
Europea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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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狀態: EU implementing decision on RoHS technical-documentation standard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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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查核: 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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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更新日期: 2020-05-15 (《歐盟官方公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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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章節: evidence,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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