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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 候選清單更新後,是否必須重新測試?

ChemComply InsightsAI 協作整理最後查核:2026-08-08

Candidate List 一更新,採購就準備把全部產品重測

ECHA 在 2026 年 2 月新增兩個 Candidate List entries 後,一家電子組裝廠收到多個客戶要求更新 SVHC declaration。公司有數百個料號,手上已有 BOM、FMD、供應商聲明、歷史測試與 SCIP 判斷紀錄。採購擔心舊資料全部失效,準備要求每家供應商重新測完整清單。

這樣做會浪費大量時間,仍未必回答新增物質是否與實際材料有關。應先看 n-hexane 與另一個新增 entry 的典型用途,再把會使用這些物質的配方、塗層、清洗、聚合物製程或供應商範圍篩出來。材料用途無關且已有完整 composition data 的料號,可以記錄 unaffected 理由。

對篩出的供應商,問卷要帶 Candidate List 日期、entry identity、料號、0.1% w/w 判斷及回覆期限。只有 supplier data 不足、材料確有來源或文件互相衝突時,才安排 targeted testing;不是把 253 entries 對所有成品平均重測。

清單更新不等於全產品重新送測

ECHA 在 2026 年 2 月 4 日新增兩個 entries;本文查核時 Candidate List 為 253 entries。更新會改變企業要查的物質範圍,但 REACH 沒有規定每次新增 entry 就把所有 article 全部重測。

先看新增物質用在哪些材料、配方或製程,再比對產品 BOM、supplier information、full material declaration 與歷史分析。沒有合理來源且資料完整的產品,可以用文件判斷先排除。

更新後要重開哪些義務?

對 article,要重新確認 Candidate List substance 是否超過 0.1% w/w;符合條件時處理 Article 33 資訊傳遞。EU supplier of articles 也要檢查 SCIP;producer/importer 則要檢查 Article 7(2) 的總量條件,以及 Article 7(3) exposure exclusion 或 Article 7(6) 已註冊用途。

納入 Candidate List 本身不是對所有用途的全面禁用。若同一物質另受 Annex XIV、Annex XVII 或其他法規管制,再分別處理。

建立每次更新都能重用的流程

把新增物質對應到典型用途與材料,先篩高風險產品;向相關 supplier 發有清單版本與 deadline 的問卷;對 gap 做 targeted testing;最後更新 declaration、SCIP/Article 33 判斷與客戶回覆。

保留 unaffected 的理由與資料日期。下次 Candidate List 更新時,只需要新增一列,不必把歷史工作推倒重來。

  • 新增 entry、CAS/EC 與典型用途
  • 受影響 material/article/supplier
  • 0.1% w/w 與 tonnage/exposure 條件
  • Article 33、Article 7、SCIP 與 customer update

從清單更新到客戶回覆

先建立 update sheet,記錄新增 entry、CAS/EC、Candidate List 日期、典型用途與公司內需要比對的材料。再用 BOM、FMD、採購料號與製程資料篩出需確認的 supplier;問卷不要只問 comply or not comply,而要問指定料號是否含該 entry、是否超過 0.1% w/w、資料依據與變更日期。

供應商資料足以排除時,保留回覆與判斷。供應商確認存在時,再看 article 層級濃度、Article 33 資訊、SCIP 與 Article 7 條件;資料缺口才安排對應新增物質的 targeted analysis。Candidate List 納入本身不是所有用途的全面禁用,也不要在客戶聲明中寫成 blanket ban。

客戶回覆可以列出清單版本、受查產品、已完成供應商確認的範圍、仍待補件的材料與預定日期。下次清單再更新,只增加新 entries 和受影響料號,不必把 253 entries 全部從頭做一次。

  1. 記錄新增 entry、清單日期、CAS/EC 與典型用途。
  2. 用材料和製程資料篩出真正需要詢問的料號與供應商。
  3. 取得料號明確、含量門檻清楚且有依據的供應商回覆。
  4. 只對仍有資料缺口的材料安排 targeted testing。
  5. 更新 Article 33、SCIP、Article 7 判斷與客戶聲明。

做完後,公司應保留什麼

至少保留 update sheet、supplier responses、BOM mapping、分析報告、0.1% w/w 判斷、SCIP/Article 7 決定與客戶版本。這套紀錄讓下一次清單更新可以延續,而不是每半年重新收一次沒有料號的通用聲明。

交件前再確認一次

  • 訂閱或定期查核 ECHA Candidate List
  • 將清單更新納入工程變更與供應商管理流程
  • 建立新增 SVHC 的 CAS/EC 對照篩選
  • 以料號和版本更新供應商問卷
  • 區分第 33 條、第 7 條與 SCIP 的決策欄位
  • 僅在文件無法支持關鍵結論時採用目標檢測
  • 保存對客戶資訊與消費者回覆的可追溯版本

做完之後,應該得到什麼結果?

Candidate List 更新後,管理重點是可證明地重新判斷,而不是對所有產品一律重測。以新增 SVHC、現行 BOM、材料資料與企業角色做差距分析,將檢測資源集中在無法由可靠供應鏈資訊回答的風險點。

官方法規與參考資料

REACH 法規(整合文本)

EUR-Lex

  • 法律狀態: 具法律效力的 EU Regulation;請以 EUR-Lex 當前整合版本為準

  • 最後查核: 2026-08-08

  • 發布/更新日期: 2026-05-11 (現行整合文本)

  • 支援章節: 第 7、31、33、36 條

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for Authorisation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 法律狀態: ECHA 官方現行候選清單

  • 最後查核: 2026-08-08

  • 發布/更新日期: 現行清單頁面;本篇查核基準採用 2026-02-04 更新

  • 支援章節: SVHC 清單與納入日期

Summary of obligations resulting from inclusion of SVHCs in the Candidate List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 法律狀態: ECHA 官方執行說明,非取代法規本文

  • 最後查核: 2026-08-08

  • 發布/更新日期: 連結的官方頁面未標示出版/更新日期;已於 2026-08-08 查核。

  • 支援章節: 第 7 條通知與第 33 條溝通

Safety data sheets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 法律狀態: ECHA 官方技術與供應鏈說明

  • 最後查核: 2026-08-08

  • 發布/更新日期: 連結的官方頁面未標示出版/更新日期;已於 2026-08-08 查核。

  • 支援章節: SDS 適用情況與更新

SCIP Database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 法律狀態: ECHA 官方 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資訊

  • 最後查核: 2026-08-08

  • 發布/更新日期: 連結的官方頁面未標示出版/更新日期;已於 2026-08-08 查核。

  • 支援章節: SCIP 提交範圍

ECHA 於 2026-02-04 更新 Candidate List(新增兩項)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 法律狀態: ECHA 官方更新:2026-02-04 新增兩個項目;本文查核時 Candidate List 共 253 個 entries。

  • 最後查核: 2026-08-08

  • 發布/更新日期: 2026-02-04

  • 支援章節: Candidate List 數量與最近更新日期, 第 33 條、第 7 條與 SCIP 的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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