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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與重點議題專區

EU Food Contact Materials

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

Framework Regulation on materials and articles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

EU Food Contact Materials 的一般法律框架是 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食品接觸材料不是只有塑膠包裝;判斷要從實際接觸食品的材料、用途、時間與溫度開始,再看適用的特定規則、GMP、遷移、DoC 與支持文件。

這個專區如何使用

先用以下架構把法律概念、產品/材料情境、文件、供應鏈與客戶問題拆開。每一個結論都應回到目前條文與特定案件資料,而不是把其中一份報告當作全部問題的答案。

01

食品接觸材料,究竟包括哪些東西?

食品接觸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FCM)不只是一個食品包裝袋。容器、瓶子、瓶蓋、餐具、鍋具、咖啡機的接觸部位、飲水設備、食品加工機械和輸送設備,只要預定接觸食品,或正常、可預見使用下會把成分轉移到食品,就屬於 FCM 確認範圍。

所以產品名稱不是判斷重點。一個看起來不是包裝的零件,如果會接觸飲料、咖啡、油脂食品或高溫食品,就要把接觸物、接觸時間、溫度、是否重複使用和材料層結構先問清楚。

包裝同時是 FCM 的情況很常見,但 PPWR 和 FCM 問的是不同事情。PPWR 關心包裝如何放進市場、設計和廢棄物;FCM 關心它接觸食品後是否安全。

實務上先確認

  • 產品是否預定接觸食品
  • 食品種類、時間、溫度與使用方式
  • 包裝要求與食品安全要求的不同範圍

02

FCM 的一般安全原則在管什麼?

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 是歐盟 FCM 的共同框架。它要求材料或物品在正常或可預見使用下,不得把成分遷移到會危害健康的程度,也不得以不可接受的方式改變食品成分、味道或氣味。

這個規則不是只看『有沒有某個物質』。同一材料用於冷飲、熱湯、油脂食品或長期儲存時,接觸食品、時間與溫度不同,應使用能支持該用途的資料。

它也為標示、可追溯性和符合性文件建立基礎。材料成分表與測試結果都能作為證據,但不能單獨取代整個 FCM 判定。

實務上先確認

  • 材料與實際使用情境
  • 安全、食品組成及味道/氣味問題
  • 標示、可追溯性與供應鏈文件

03

所有食品接觸材料都依 EU 10/2011 嗎?

不是。Regulation (EU) No 10/2011 是塑膠食品接觸材料的重要特定措施,但 FCM 的材料並不只有塑膠。玻璃、金屬、紙、塗層、矽膠、陶瓷、再生纖維素膜、再生塑膠及主動/智慧材料,要分別查歐盟特定措施、一般框架或會員國規定。

所以『food grade』或『EU 10/2011 compliant』不能當成所有材料的萬用答案。材料是塑膠時,先查 EU 10/2011;不是塑膠時,查該材料的歐盟特定措施或目標會員國規定。

多層包裝要把接觸食品層、黏著層、印刷層和功能性阻隔層放回同一個使用用途確認。下游取得的資料必須說明它涵蓋哪一個層和用途。

實務上先確認

  • 材料類型、層結構與食品接觸面
  • 適用的歐盟特定措施或會員國規則
  • 材料聲明是否真的涵蓋產品用途

04

Union List 是什麼?為什麼列在清單上也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

對塑膠 FCM 而言,Union List 是允許用於製造塑膠材料和物品的特定物質清單,例如單體、起始物質和添加劑等。清單中的物質會依需要附有使用限制、規格或特定遷移限值。

因此,物質在清單上不是一句『可以用』就結束。還要確認它用在哪一種塑膠、哪個層、是否受限於遷移或其他條件,以及成品實際會接觸什麼食品。

這也是為什麼供應商不一定需要把完整配方交給每一個下游客戶,但下游仍需要足夠的符合性資訊,才能把材料放進自己的產品和使用條件中判斷。

實務上先確認

  • 塑膠材料中的單體、起始物質與添加劑
  • 使用限制、規格與遷移條件
  • 下游產品的層結構和實際用途

05

Migration test Pass,就代表所有 FCM compliance 都完成嗎?

Migration 在問的是材料成分會不會在使用時轉移到食品,不只是材料裡原本有多少。遷移試驗要連結食品或食品模擬物、接觸時間、溫度、單次或重複使用、樣品結構和預定用途。

不代表。同一個杯蓋用於短時間冷飲、長時間熱飲或含油食品時,試驗條件與可支持的用途不同。總遷移與特定遷移分別回答材料整體遷移量與指定物質遷移量,須依塑膠規則與產品用途確認。

沒有使用情境的『食品級測試』,通常無法清楚說明結果可用在哪裡。先補足食品、時間、溫度和材料層資訊,往往比直接送一個未定義樣品去分析更有用。

實務上先確認

  • 食品或食品模擬物
  • 時間、溫度與重複使用情況
  • 總遷移、特定遷移與可支持的用途

06

NIAS 和 GMP,為什麼讓配方表以外的事情也變重要?

NIAS 是非刻意添加物質,例如原料雜質、反應副產物或材料老化、降解後的產物。它們不會以添加劑的身分寫在配方表上,仍須納入安全判斷。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要求企業讓原料選擇、製程、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能持續維持材料符合要求。它的意義是控制製程,不是等產品做完後只靠一次測試來補救。

例如供應商更換油墨、黏著劑、回收料來源或製程溫度時,企業不應只問『主材料有沒有變』。這些變更會影響遷移、NIAS 或原本 DoC 能否繼續涵蓋產品。

實務上先確認

  • 原料、製程與雜質或降解產物
  • 品質保證、品質控制與變更紀錄
  • 材料、配方或製程變動的影響

07

DoC 不是測試報告;兩者要怎麼接在一起?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DoC)是供應鏈傳遞符合性資訊的文件。它要能指出材料或物品、適用規則、使用限制和結論所適用的條件,而不是只寫『符合食品級』。

支撐 DoC 的資料包括材料資訊、遷移結果、風險評估、GMP 控制、使用限制和技術文件。資料可由不同供應鏈角色持有,但必須能追到正確的產品、料號、材料和製造版本。

舉例來說,一份塑膠包裝 DoC 如果沒有清楚說明可接觸的食品、時間、溫度和層結構,下游品牌商就不一定能判斷它能否用在自己的熱食或油脂食品上。

實務上先確認

  • DoC 的材料、法規和使用限制
  • 支持文件、產品識別與可追溯性
  • 上游資料能否回答下游實際用途

08

一般產品公司可以怎麼處理 FCM 問題?

先確認是否為 FCM,再把材料、接觸食品、時間、溫度、重複使用和產品結構寫清楚。接著辨識適用的是一般框架、塑膠規則、其他特定歐盟措施,還是要另外看會員國規定。

再把供應商 DoC、材料資料、GMP、支持文件和既有試驗放回這個使用情境,分出缺的是使用資料、材料規則、遷移證據或 NIAS/製程判斷。

只有問題定義清楚後,才安排能支持結論的試驗。材料、配方、供應商、製程或使用條件改變時,再從受影響的資料重新檢查,讓對外宣告一直對得上真正產品。

實務上先確認

  • 確認 FCM 身分和接觸情境
  • 建立文件與證據鏈
  • 以變更管理維持結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