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文章

如果原材料供應商不提供測試報告給成品商, 犯法嗎?

安東尼最後查核:2026-09-22

就我的印象,在2008年之前,似乎只有少數供應商提供RoHS報告給OEM/OEM廠商。當時因為RoHS自2006年7月1日起開始對適用範圍內的新電子電機設備實施限用物質要求,因此有大量的廠商將成品送來做測試。那段時間算是台灣認證界的其中一波的高峰,一堆產品都要測試,測試實驗室都排到三班了…

但是,或許是因為成品商的測試費用壓力太大了 – 請想像一下, A牌或是H牌他們有多少款的桌機/筆電?每款都要送測,那費用加總起來是很驚人的,更不要說每家品牌商都不會只有一家供應商,那麼多家供應商要同時做料件測試,費用更是驚人!

再者,2007年就出現金融海嘯,各家公司更是苦不堪言,不要說賺錢了,大家都是在比誰虧得比較少…因此,「供應鍊管控」這個詞彙就應運而生,成為各家大廠轉嫁成本控管供應商所提供的零部件品質的最佳利器。

「供應鍊管控」是指,如果我產品中的每一個部件,以及最終組終所使用的化學品,例如銲錫等,都有足夠證據證明符合RoHS的要求,並且生產過程也有做好變更與污染管理,那麼成品就可以用供應鏈文件來支持合規判斷,不一定每次都要把成品重新送測。而這套做法也就延用至今,甚至是開花結果應用到其它領域

因此,如果你想要進入電子電機這個市場,RoHS一定是你避不了的法規!相關RoHS的介紹可以看小弟的RoHS 系列文章 (一) (二) (三) (四) (五)

回到主題,EEE供應商的產品是賣給非歐盟的買家,那麼不需要符合RoHS是沒有問題的。但問題是,當你的買家會將你的產品組裝進他的系統中並輸往歐盟,那麼你的買家就會要求你需要符合RoHS的要求 – 理由很簡單,不是你花錢測試,就是買家要花錢送測。而我們在社會上打滾這麼多年都知道,社會上沒有霸凌這個字,只有買方以及供應商,而買方永遠是爸爸,所以兒子不去忤逆爸爸天經地義,因此供應商去做測試也是可以理解的….

當然,如果你是名叫龍傲天的兒子,在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後,爸爸自己花錢去測試也是會發生的 - 舉個例子,你會跟台積電說,如果你不給我報告我就不下單給你?如果你真這麼說了,可能你們家的採購,業務,以至於管理層可能會直接把你祭天了吧….

但扣除這種極少數的例外,供應商提供報告已經成為擺在桌子上的成文規定了,可是供應商也會有成本壓力啊!!!那麼這個壓力,就自然而然的往上游去去宣洩了,所以成品商要求組裝廠準備報告,組裝成要求模組廠準備報告,以此類推到最上游的原材料廠時,頓時發現,他沒得再去找上游要報告了!!!只好自己花錢了事,提供報告給所有的客戶

因此,如果原材料供應商不提供報告的話,可能承受不了買方的重重壓力…更何況目前大陸的化工/鋼鐵產能大量開出,不提供報告就更不現實了

當然,我們往正面一點的方向看,如前一篇文章所提,當買方沒有證據去確認你所提供的產品是符合法規的,等他量產再去測試時才發現過不了法規,那時不止整批貨都不能用,還誤了交期,損失更為嚴重。因此,如果沒有辦法把自己改造成龍傲天,那麼改造自己的心態或許是更好的策略…

單就「沒有提供第三方測試報告」這件事,本身不等於違反RoHS;但如果契約、客戶規範或其他法規資料義務要求你提供資料,那就要另外看。只是以供應鏈實務來說,你完全不提供合規證據,真的有很大的機會會進不了這個圈子…

By 安東尼

Anthony Tu,ChemComply Insights 主理人

Anthony Tu(安東尼)

ChemComply Insights 主理人|產品化學法規與合規實務

ChemComply Insights 主理人,累積超過 15 年產品化學檢測、法規判讀與企業合規服務經驗,專注於將複雜法規轉化為企業可以執行的測試、文件與供應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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